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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家具推薦港藝人曾志偉(中)跨海索債5700萬元 北院判決敗訴。可上訴。台中系統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曾志偉無法證明裴祥泉欠款,判曾敗訴。曾志偉主張,他之前與裴祥泉商定將8部片子刊行的收益盈餘分派給他,裴祥泉取得收益後,向他借用應得的分潤金錢繼續刊行新片,雙方於民國88年(1999年)4月12日簽立借據跟本票,裴表白向他乞貸新台幣4000萬元。 系統家具推薦
裴祥泉胞妹裴祥麟示意,曾志偉88年4月12日、92年3月18日並未入境台灣,所以曾主張與裴祥泉對帳成立債權為化爲烏有的事情,況且曾志偉未舉證與裴祥泉有借貸或交付金錢的事實,也沒提到介入那部片子拍攝及若何盈餘分派。全案可上訴。不料,直到裴祥泉逝世前仍未償還款子,是以向繼續人求償。
北院向移民署調閱入出境資料,發現曾志偉在2份欠據簽立之時並未在台灣,判決曾志偉敗訴。
裴祥泉的兄弟裴祥雲、裴祥風則表示,曾志偉主張裴祥泉有8筆帳務未清償,卻繼續贊成拍片,違反社會生活經驗,且曾志偉多年來不曾催討、結算,數年後才簽立欠據及本票,在裴祥泉去世後3年才提告狀訟,與常情不符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8%AF%E8%97%9D%E4%BA%BA%E6%9B%BE%E5%BF%97%E5%81%89%E8%B7%A8%E6%B5%B7%E
編輯:秦穎雯
(資料圖片/中心社)
香港藝人曾志偉主張已故製片裴祥泉生前與他和談投資拍片及告貸,欠他5700萬元,跨海提告要裴胞妹胞弟還錢。
裴祥泉胞妹裴祥麟示意,曾志偉88年4月12日、92年3月18日並未入境台灣,所以曾主張與裴祥泉對帳成立債權為化爲烏有的事情,況且曾志偉未舉證與裴祥泉有借貸或交付金錢的事實,也沒提到介入那部片子拍攝及若何盈餘分派。全案可上訴。不料,直到裴祥泉逝世前仍未償還款子,是以向繼續人求償。
北院向移民署調閱入出境資料,發現曾志偉在2份欠據簽立之時並未在台灣,判決曾志偉敗訴。
裴祥泉的兄弟裴祥雲、裴祥風則表示,曾志偉主張裴祥泉有8筆帳務未清償,卻繼續贊成拍片,違反社會生活經驗,且曾志偉多年來不曾催討、結算,數年後才簽立欠據及本票,在裴祥泉去世後3年才提告狀訟,與常情不符。
曾志偉指出,裴祥泉未依約清償,繼續積欠他表演酬勞,並於92年(2003年)3月18日又簽立欠據及本票換約,表白向他告貸總計5700萬元。台中系統櫃推薦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為固然曾志偉提出欠據,但僅能證實裴祥泉有在借券上簽名,但未提出任何商定酬勞、告貸契約的書面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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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8%AF%E8%97%9D%E4%BA%BA%E6%9B%BE%E5%BF%97%E5%81%89%E8%B7%A8%E6%B5%B7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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